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省直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金额要同时按3个条件核定。这次调整后,过去相对宽松的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市级住房公积金政策就比较相似了。
【贷款金额】
单笔贷款最高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核定
1.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按缴存余额的倍数发放
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具体来说,就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5+已缴存年数)。
3.月还款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此外,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以1、3两个条件核定。
【政策解读】
金额计算公式怎么“套”?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缴存账户余额为夫妻双方余额之和;此次申请贷款前6个月未办理柜面提取业务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贷款申请前6个月在柜面办理过提取业务的,按实际余额认定。缴存时间不满1年的,倍数值为15,缴存时间超过1年的,每超过1年倍数值增加1。